日前,經中共靈璧縣委批準,靈璧縣紀委監委對靈璧縣農業農村局原四級調研員王玉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玉友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長期搞迷信活動;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為謀取職務調整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審計業務承攬、項目補貼資金分配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王玉友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行賄犯罪、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靈璧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縣委批準,決定給予王玉友開除黨籍處分;由靈璧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靈璧縣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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