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6日上午,亳州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陳顯鋒涉嫌犯受賄罪一案,在宣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2010年至2022年,被告人陳顯鋒利用擔任亳州市環保局局長、市政協副主席的職務便利,或利用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項目建設、工程承攬、環保檢查及驗收等方面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927.58993萬元,其中59.42673萬元系未遂。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陳顯鋒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陳顯鋒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宣城市直機關180余名工作人員、被告人近親屬等旁聽了庭審,本案將擇期宣判。(通訊員 張旭文 張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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